关于规范办理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告知书
广大从业人员:
为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明(以下简称“健康证”)办理流程,确保公共卫生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,现就本中心办理健康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(一)从事食品生产、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等食品行业的从业人员。
(二)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药品生产企业、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。
(三)从事生活饮用水的供、管生产经营人员和涉水产品生产人员。
(四)从事消毒产品生产人员。
(五)公共场所(指酒店、旅馆、咖啡馆、酒吧、茶座、公共浴室、理发店、美容店、游泳场、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等)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。
(六)学校、托幼机构食堂人员、采买员、保育员。
二、规范办理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办理健康证需提供材料
(一)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务工证明原件(均需注明本店员工、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店主或法人签字)。如您尚未取得营业执照,但正在申办过程中,可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(二)本人身份证原件。
三、规范办理执行时间
从2025年10月9日起,每周一至周五上午(节假日除外)。
四、办理流程
(一)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一楼大厅登记领取体检表。
(二)健康检查(按体检表项目依次进行),体检过程中,请您遵循医务人员的指导,如实提供个人健康信息。
(三)领取健康证:体检结果合格者,自体检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(具体领证时间以体检时告知为准),可自行登录“瓮安县疾控中心”微信服务号查询下载电子健康证。如体检结果不合格,我中心将通知您进行复查或提供相应的健康指导建议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请务必确保您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真实有效,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所办理的健康体检证也将予以撤销。
(二)健康证有效期为1年,有效期届满前,请提前安排时间进行换证体检,以确保您能持续合法从事相关行业工作。
(三)体检前请注意休息,避免熬夜、饮酒及高脂高蛋白饮食,体检当日需空腹(可少量饮水)。女性受检者请避开月经期。
(四)请您在办理过程中遵守我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保持良好的秩序,如有疑问,可随时咨询现场工作人员或拨打我中心咨询电话:0854-2629018。
感谢您的理解、支持和配合,让我们共同努力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。
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(瓮安县卫生监督站)
2025年9月1日
来源:瓮安县融媒体中心
编辑:商 琴
一审:冉婷婷
二审:李永春
终审:顾 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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